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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所

發布日期 : 2010-03-04

研究所課程地圖


◎各年級教育重點
 1、一年級:培養警察專業知能及具備堅定之警察基層執行「勤務」與分局幹部規劃及督導「業務」
    之專業精神。
 2、二年級:培養警察專業知能應具備之研究方法與警察組織、危機應變、人事行政與警政哲學及執
    法倫理等知能。
 3、三年級:檢視是否具備研究與撰寫警察組織、危機應變、人事行政與警政哲學及執法倫理等畢業
    專題知能力與品質管控。

◎學分說明
 1、凡非中央警察大學(前身為中央警官學校)各學系畢(肄)業之學生於錄取入學後, 依本所碩士
    班修業規範補修科目。
 2、本所最低畢業學分:26學分。
 3、各學期修習學分下限:

          

 

研究生各階段完成事項1

術科體技課程新制(106學年度起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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