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讀研究所期間各階段完成事項(圖示說明)
就讀研究所期間各階段使用表格如下(相關規定請見「規章辦法」):
下列表格提供 ODF (Open Document Format) (.odt)及PDF格式 。
項目 | 內容 | 表格 |
入學 |
進行下列各階段前,請自行確認相關表格及注意 事項內容 |
列印學雜費繳費單說明 各階段完成事項列表(PDF) |
學分抵免 |
每學期加退選截止日前提出,並隨表格附上成績證明
※非警大畢業部分時間生幹部(先修)教育均不得抵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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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免學分申請表(PDF) |
資格考 論文發表 |
一般全時生:第5學期發表(5/31前申請)
警職全時生:第3學期發表(5/31前申請)
部分時間生:第4學期發表(5/31或11/30前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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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全時生:第5學期辦理
警職全時生:第3學期辦理
部分時間生:第4學期辦理
※請於計畫書審查日前2週提出申請
※審查費用請研究生先行墊支
1.指導教授無費用
2.校內外委員均$1,000
3.研究生提供郵局帳號供核銷撥款 |
1.計畫書申請表(odf) 審查後繳回表格3及4 |
休學申請 |
1.需填寫休學申請表,並檢附休學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
2.身份別不同,送件流程不同,請先行確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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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全時生:第6學期辦理 警職全時生:第4學期辦理
部分時間生:最快可於第5學期辦理
※完成該學期註冊手續之日起,至該學期結束日前舉辦完畢,並於辦理口試日期前1個月提出論文註冊證申請
※口試通過後才能入場參加畢業典禮,建議
5月底前舉辦完畢
※審查費用請研究生先行墊支
1.口試委員每人$1,200(共3人,含指導教授)
2.指導教授$4,000(共同指導每人$2,000) |
申請口試表格: 口試審查當日使用表格, (2)考試後若有變更論文題目者,請於口試評分表(分表)及(總表)之意見欄敘明。 口試後繳回表格6~10 |
離校手續 |
※口試完畢後,至下個學期註冊日前,需完成 學位論文相關規範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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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務必確認第1.2項內容 1.繳交學位論文相關說明 2.碩士論文系統建檔說明 3.碩士論文系統 系上無此系統權限,若 有疑問請連繫圖書館 4.論文封面書背範例(odf) 5.延後公開申請書(PDF) 如不同意圖書館將論文紙本即時公開上架閱覽,請另填此表 6.畢業證書領取憑證(pdf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