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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所相關檔案

就讀研究所期間各階段完成事項(圖示說明
就讀研究所期間各階段使用表格如下(相關規定請見
「規章辦法」

下列表格提供 ODF (Open Document Format) (.odt)及PDF格式 。

項目 內容 表格

入學 

進行下列各階段前,請自行確認相關表格及注意
事項內容
列印學雜費繳費單說明
各階段完成事項列表
(PDF)


學分抵免
每學期加退選截止日前提出,並隨表格附上成績證明
※非警大畢業部分時間生補修課程幹部(先修)教育均不得抵免

抵免學分申請表(PDF)

免修習體技課程申請書(odf)






資格考
論文發表
一般全時生:第5學期發表(5/31前申請)
警職全時生:第3學期發表(5/31前申請)
部分時間生:第4學期發表(5/31或11/30前申請)
 
※本系採APA格式,可參考本系學報撰寫格式
※法學類論文比照《東吳法律學報》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
※資格考未通過者,得申請重考1次,未通過審核不能提出論文計畫書申請

1.資格考申請表(odf)
2.論文格式說明(PDF)
3.資格考論文範本(PDF)
   (範本123)

資格考論文發表當日:
4.程序表(PDF)
5.審查評量表(odf)3份,請自行修改學年度及填入資格
審查後繳回表格5




論文計畫
審查

一般全時生:第5學期辦理
警職全時生:第3學期辦理
部分時間生:第4學期辦理
 
※請於計畫書審查日前2週提出申請
※審查費用請研究生先行墊支
1.指導教授無費用
2.校外委員$1,000,校內委員$500
3.研究生提供郵局帳號供核銷撥款

1.計畫書申請表(odf)

計畫書審查當日:
2.程序表(PDF)
3.計畫書審查表(odf)3份
   自行填入資料
4.審查費收據(odf)

審查後繳回表格3及4


休學申請
1.需填寫休學申請表,並檢附休學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
2.身份別不同,送件流程不同,請先行確認

休學申請表
休學流程














學位論文
口試審查











一般全時生:第6學期辦理
警職全時生:第4學期辦理
部分時間生:最快可於第5學期辦理
 
※完成該學期註冊手續之日起,至該學期結束日前舉辦完畢,並於辦理口試日期前1個月提出論文註冊證申請
 
※口試通過後才能入場參加畢業典禮,建議
5月底前舉辦完畢
 
※審查費用請研究生先行墊支
1.口試委員每人$1,000(共3人,含指導教授)
2.指導教授$4,000(共同指導每人$2,000)

 
 
 

申請口試表格:
1.應考資格檢核表1份
   (odf)自行填入資料
2.論文修改對照表1份
   (odf)(範例PDF)
3.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
 6小時修課證明
 註冊帳號提醒事項
4.歷年成績單1份
請自行至教務處申請以便確認已達畢業學分及完成各項補修課程

口試審查當日使用表格,
皆請自行修改學年度,並
填入學號、姓名、指導教
授及論文題目等資料

5.程序(PDF)
6.口試評分表(分表)3份(odf)
7.口試評分表(總表)1份(odf)
指導教授除在指導教授欄簽名外,考試委員欄亦需簽名。
8.口試推薦書1份(odf)
9.論文審定書1份(odf)
1.指導教授除在指導教授欄簽名外,考試委員欄亦需簽名。
2.考試後若有變更論文題目者,依變更後之題目繕打。
10.審查費領據1份(odf)
填入學號姓名及日期並請審查委員簽名
11.題目變更申請表(odf)
口試後若題目有變更,請填此表並請指導教授簽名確認
12.審查委員聘書3份
請向助教領取

口試後繳回表格6~10
論文題目變更者,繳回表格6~11

 

 

 

 

離校手續

※口試完畢後,至下個學期註冊日前,需完成
 各項離校手續並領取畢業證書

1.通過學位論文口試
2,論文上傳完成
3.辦理離校手續,畢業證書領取憑證各單位  核章完成(研究生繳交論文及離校流程圖)

學位論文相關規範提醒
※辦理離校手續,論文紙本計需至少6本系所收畢業論文3本及論文全文檔案圖書館收畢業論文3本


※離校手續最後再到註冊組領畢業證書,需提供論文封面及審定書影本

請務必確認第1.2項內容

1.繳交學位論文相關說明
2.碩士論文系統建檔說明
3.碩士論文系統
系上無此系統權限,若 有疑問請連繫圖書館
4.論文封面書背範例(odf)
5.延後公開申請書(PDF)
不同意圖書館將論文紙本即時公開上架閱覽,請另填此表
6.畢業證書領取憑證(pdf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