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管理學系為培養學生具有警察行政管理幹部專業職能,對警察行政管理幹部所需具備之核心職
能分析與核心課程規劃如下:
◎核心職能課程建置過程
一、人才培育理念
本系主要目標在培養警政管理專業人才(包括警察組織設計與管理、組織法規與人事法制研
究發展、警察財務編列、採購作業與財產稽核管理、警察執法倫理與品格塑造、警察環境與
事務管理、人力資源管理策略之規劃、人力資源發展業務之執行、警察危機應變之機制與團
隊、警察應變之緊急處置防護網絡與相關民力協防、警察美學與人文素養之培育、緊急應變
後心理創傷之諮商輔導等)。尤其警察組織包括警政署、警察局、警察分局到派出所,是相
當龐大的組織;非常需要警政管理與規劃人才。
二、未來工作分析
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「行政院所屬機關專業核心能力項目選定作業方式」規定,邀請內政
部警政署行政組、教育組、人事室、督察室、後勤科等單位共同討論,並經系務會議討論,
擬定確認本系畢業學生未來可能從事的核心業務為:1. 警察組織設計與事務管理、2.強化警
察執法倫理、3.警察人力資源管理及4.警察危機應變管理,各項核心業務關鍵工作內容如下:
重要核心業務1:警察組織設計與事務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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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工作 |
實際工作內容 |
績效標準 |
警察組織設計 |
規劃警察機關發展願景與施政計畫、警察組織體系維護與改造、組織法規調適修訂。 規劃、建制適當機關(單位)組設規模。 |
1.使警察機關願景、施政計畫符合政府施政方針、時代潮流與民眾需求。 2.配合政府組織再造,規劃內政部警政署內部單位及附屬機關之整併,以強化警察組織功能,減少組織協調工作,提升行政效能。 3.機關組織職務、等階分配衡平性。 |
警察財務編列、採購作業與財產稽核管理 |
警察財務編列、採購作業與法規、警用物品與財產稽核管理。 |
1.警政預算編制與決算評核。 2.警政預算的分配與績效成果的優劣達資源最佳利用。 3.建立策略目標導向之績效管理制度。 4.採購作業招標、開標、決標流程之適法性。 5.警用物品與財產之經管、養護與財產報告編列之完整性。 6.成立警政財務稽核小組定期提出稽核報告。 |
重要核心業務2:強化警察執法倫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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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工作 |
實際工作內容 |
績效標準 |
警察執法倫理與品格塑造 |
警察專業道德與執法倫理、人格陶冶與領導轉換民主素養與人權理念的之提升。 |
1.政治為管理眾人之事,但若無自律之個人無法達成紀律之社會,故首重建立個人品操管理。 2.各行各業皆有其職業專門考量之倫理守則,故次重警察對執法倫理之認識。 3.民主社會應遵守法律規範與社會風俗建立之倫理道德要求,故需達到對民主發展與人權理念的基本認知。 4.倫理是外在規範,道德為內在涵養,兩者形塑個人之價值觀,價值觀乃執法法時裁量權之決定關鍵,故需強化生活管理與人文藝術之涵養。 5.「案例研究」(Case Study)是在未遭逢實務狀況前的思辯訓練,將收集各種實際遭遇之道德兩難議題,訓練緊急應變之處理方式與邏輯推理、批判思考之能力。 |
職場多元化 |
性別主流化議題與多元文化的掌握。 |
1. 性別主流化議題是聯合國監督之人權標準之一。 2. 建立具備性別平等與多元文化之尊重之職場文化。 |
人員風紀考核 |
對員警之忠誠、工作、生活等項目實施「平時考核」、「定期考核」、「專案考核」、「年終考核」、「停職人員追縱考查」 |
1.監察行政:貫徹風紀要求、從重獎勵績優、健全內部管理、有效實施督考。 2.平時監察:精進法紀教育、嚴密風紀調查、拓展風紀探訪、主動審慎探訪。 |
重要核心業務3:警察人力資源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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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工作 |
實際工作內容 |
績效標準 |
規劃人力資源管理策略 |
研析警察人事考選、任用、升遷制度,設計人力資源管理策略。 |
針對警察人力質與量需求,規劃與管理人事編制、職務結構與等階,提出結合理論與實務之人力資源管理策略方案。 精進人事服務、提升專業知能、合理配置及有效運用機關員額、善用資訊科技解決人事業務。 |
執行人力資源發展業務 |
辦理警察人員訓練與發展,含升官等訓練(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、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、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及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)與在職人員常年訓練。 中央警察大學與警察專科學校二校養成教育之招生、分發。 警專辦理年度特考班、基層特考班結業生分配至警察機關實務訓練 |
針對警察教育與訓練機制,檢討現行制度或研訂人力資源發展方案。 |
人事業務績效督考 |
統籌彙整各組室中心暨所屬 機關各項人事業務資料。 研訂自訂工作項目(需兼具創新性、困難度及效益性)。 |
展現本署人事業務績效與創新活力。 回顧人事工作成果,掌握當前業務進度,放眼未來工作願景。 |
研議人事法制 |
綜合檢討現行警察人事法規、配合政策研訂新興人事法規。 |
1.使警察人事法制更為健全合理、依法行政,建立公平、合理之人事制度並有助於提昇警察組織整體施政績效。 2.適時宣導告知各項新訂或修正之人事法規,使機關同仁瞭解其制訂或修正之背景意義,並維護同仁之權益。 |
重要核心業務4:警察危機應變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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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工作 |
實際工作內容 |
績效標準 |
警察危機應變之機制與團隊 |
警察風險評估管理機制、緊急應變體系團隊之設置與培訓演練。 |
1.風險評估小組成立、運作計畫及 評鑑機制。 2.緊急應變團隊(霹靂小組、維安小組、人質劫持談判暨搶救小組、保安人力)之設置。 3.應變團隊應具能力之培訓測試與情境模擬演練。 |
群眾運動抗爭、人質劫持、社會治安之緊急處置防護網絡與相關民力協防 |
1.群眾運動抗爭處理之法制規範與疏處原則。 2.人質暴力挾持之有效的談判與搶救技術。 3.社會治安預防與緊急處置之跨部門防護網絡。 4.以市場及社區為基礎之「第三造警力」的協力網絡與安全管理理論與實務。 |
1.群眾運動抗爭處理之集會遊行法制規範與疏處原則及標準作業程序。 2.人質暴力挾持之有效的談判、攻堅搶救技術之專業能力測試與演練。 3.社會治安預防與緊急處置之跨部門如家暴防治之跨福利、衛生、教育、就業、治安之防護網絡的協力平台、跨部門風險評估會議模式。 4.以市場(如保險、保全)及社區(守望相助巡守)為基礎之「第三造警力」的協力網絡與安全管理理論與實務法制基礎及行動方案。 |
警察美學與人文素養之培育、緊急應變後心理創傷之諮商輔導 |
1.警察美學與人文素養培育。 2.緊急應變後心理創傷之諮商輔導。 |
1.警察美學與人文素養培育養塑「憐憫」愛民胸襟及膽識勇氣。 2.緊急應變後心理創傷之轉介輔導與諮商。 |
三、專業核心能力及能力指標
綜整上述內容,提出本系學生將來從事警察工作所需專業核心能力及指標內容如下:
(一)大學部專業核心能力
專業核心能力項目 |
能力指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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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策略規劃能力 |
能熟悉警察組織體系之理論與實務 |
能熟悉警察政策之規劃與執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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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勤事務管理能力 |
能熟悉警政預算編制與決算評核 |
能熟悉警察後勤採購作業與財物稽核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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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素養與執法能力 |
能熟悉警察執法倫理與提升自我品格素養 |
能熟悉職場性別平等議題與尊重多元文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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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熟悉風紀考核要求與健全內部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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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行政及法制能力 |
能熟悉警察人事業務法制與法規之修訂 |
能熟悉人力資源管理策略與執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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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機應變與處理能力 |
能熟悉警察危機應變程序與風險評估 |
能熟悉緊急應變後心理創傷輔導機制 |
(二)研究所專業核心能力
專業核心能力項目 |
能力指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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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能力 |
能熟悉警察組織設計 |
能熟悉財務、採購與稽核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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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人事行政與法制能力 |
能熟悉人力資源管理策略及發展 |
能熟悉人事法制與人員風紀考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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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機應變與安全管理能力 |
能熟悉警察危機應變機制 |
能熟悉風險管理機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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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管理理論與實踐能力 |
能熟悉公共政策與警政規劃 |
能熟悉警察專業職能與核心任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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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法倫理與藝文涵養能力 |
能熟悉警察執法倫理與人文素養 |
能熟悉職場性別平等與多元文化 |
◎核心課程規劃
本系之課程內容理論與實務並重,以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、警政哲學與執法倫理、警察執法與危機
應變、警察人事行政與法規知能等四類專業課程為主,輔以其他通識課程,強化正確法制素養,配
合警察實務需求,符合社會發展趨勢。
本系目前有學士班四年制及碩士班一般生等不同屬性之學生,因修業年限各不相同,核心職能課程
即依其屬性分別規劃:
一、核心課程類別
(一)學士班四年制(大學部課程規劃內容及課程地圖)
核心職能課程分為:
1、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類:其涵蓋課程包括公共管理、警察學與警察行政、人事行政、警察
人力資源管理、警察組織領導、警政規劃與執行以及經濟學、統計學、事務管理、作業研
究、政府會計、會計學等。
2、警政哲學與執法倫理類:其涵蓋課程包括社會學、邏輯與批判思考、心理學、政治學、警
察諮商、警政倫理學等。
3、警察執法與危機應變類:其涵蓋課程包括法學緒論、刑法總則、刑法分則、行政法、刑事
訴訟法、犯罪學、警察法規、犯罪偵查學以及危機談判、危機管理與風險管理等。
4、人事行政與法規知能類:
其涵蓋課程包括人事行政、警察勤務、警察人力資源管理、警政規劃與執行、警察組織領
導、警察職權行使法、組織設計、警察法學研究等。
(二)碩士班一般生(研究所課程規劃內容及課程地圖)
核心職能課程分為:
1、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類:其涵蓋課程包括警察組織、公共關係研究、組織行為、組織發展
、警政跨域管理專題、警政管理研究等。
2、警政哲學與執法倫理類:其涵蓋課程包括警察與政治專題、警政管理專書選讀中國政治制
度研究、政黨與選舉等。
3、警察危機應變與決策分析類:其涵蓋課程包括危機管理、警察與治安決策分析、治安與社
區營造專題。
4、人事行政與法制類:其涵蓋課程包括人力資源管理研究、中國人事制度研究、刑事法專題
研究、行政實務專題研究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