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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標

 

  警察行政管理,乃指有關警察機關、警察教育、警察人事、警察勤務、警察財務等之有效
管理 ,俾達精簡與杜絕浪費之功。所以警察行政管理,就是警察機關為行警察任務與達成目標
,運用合 理的警察織織與內部所需的人、財、物,作最高有效的措施,包括設計、規劃、監督
、管制及成本 效益等管理評估與決策。

  承上述說明,於申設成立本系之時,設定「為警政事業奠定管理科學之基礎,以管理科學
的精 神來謀求警政運作:最高度的合理化、最高度的經濟性、最大量的效率產出、最理想的人
性管理, 與最精準的決策與執行」為本系宗旨,並界定本系內涵為「警政事業之管理科學」。   

   自80年創系以來,本系任務旨在培育具有警察機關組織設計與事務、後勤管理、人事行政
與法 制、警政與執法倫理、品德與美學素養、危機應變與安全管理、諮商輔導與教育考選等專
才,因此 更精簡明確修訂本系(所)宗旨為「培養行政管理人才,發揮警察組織功能」。   

  隨後承續創校校訓「誠」的傳統,發展以「道德為基礎、法律作指針、運用科學觀念、身
體力 行」的教育原則,並設定明確的教育目標如次:

  (一)倫理的情操:邀請畢業校友分享實務工作經驗,期勉在學同學力行「國家、正義、
     榮譽」校風與校訓「誠」,並透過本系特色課程「警政倫理」中專題影片觀賞與「
     道德兩難」案例探討,培養學生堅守工作崗位、貫徹警政與執法倫理的規範,將來
     領導組織成員樂觀進取、擁有奉獻與服務熱誠。

  (二)法治的精神:依法行政原則乃支配法治國行政權之首要原則,也是當代行政法學強
     調之核心價值,故邀請職務法官與檢察官講授依法行政的法治觀念專題,透過實務
     案例與同學對話探討如何能夠根據法律規範維護社會秩序、促進社會和諧,確實落
     實理論與實踐的整合。

  (三)科學的觀念:現代科學包含自然、社會、思維等領域,在方法上重視「觀察」(致
     力於揭示自然真像)、「假設」(假定組織體系知識的系統性),和「檢證」(驗
     證研究目標的信度與效度),以掌握普遍規律的知識體系;所以,除了「方法論」
     與「研究方法」是本系、所之必修課程外,科學的觀念教學也融入各課程中。

  (四)力行的行動:本系課程大量實務導向外,為期做中學,安排學生於二下及三下暑假
     期間分別前往基層派出所實習「勤務工作」執行、分局實習「業務工作」規劃與督
     導。勤務工作是警察的實際作為,透過實習讓學生熟悉繁瑣的規定與瞭解警察具體
     的任務;業務工作則是分別到「人事」與「後勤」兩個單位,觀摩業務分工與採購
     招標進行細節,返校後得以更精進對相關法律的知識。

  (五)決策的分析:透過社團活動、系學會活動,與擔任學生隊部、學生自治幹部等管道
     ,培養學生從領導與被領導、團隊合作、問題的發現、方案的規劃、立法的程序、
     政策的執行、績效 的評估等,開拓視野、培育胸襟與全局性決策分析之智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