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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

  為達本系之設立宗旨及訓練本系學生朝全方位管理專才之目標,課程規劃以完成五項核心能力
為目標:「組織策略規劃能力」、「人文素養與執法能力」、「危機應變與處理能力」、「人事行
政與法制能力」及「後勤事務管理能力」,分為基礎必修訓練與進階專業課程,建立循序漸進的課
程架構地圖,同時,本系核心能力之訂定與精進,皆能與校院之核心能力相呼應。

(一)組織策略規劃能力:以修習警察組織與管理之理論與實務為重心,目的使學生熟悉警察組織
   理論,奠定日後學生擔任警職之基礎。主要課程包括:公共政策、行政學、警政規劃與執行
   、套裝軟體、系統分析與設計、警察組織與管理、組織設計、警政管理專題研究等科目。

(二)人文素養與執法能力:本系特別重視警察專業道德與執法倫理、人格陶冶與領導培力等養成
   教育,故課程內容注重討論警政倫理學學科領域研究發展的成果與現況,警察的裁量能力與
   倫理原則之應用,「公民與政治權利」及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」兩國際公約、人權教育與警
   察執法等,期於多元文化紛立的現代社會建立「信賴」與「關懷」的新倫理觀,培育優質的
   執法知能。主要課程包括:邏輯與批判思考、管理哲學、宗教哲學、警政倫理學、社會學、
   心理學、警察諮商、情緒與壓力管理等相關科目。

(三)危機應變與處理能力:環境瞬息萬變,危機隨時都可能發生,任何組織皆不應以為有了預防
   措施就能高枕無憂,所有組織都應做好應變危機的準備。危機應變過程中需要四項任務:決
   策、團隊合作、實施應變計劃、聆聽;組織成員必需具備:審慎的決策能力、團隊合作特質
   、對不確定性的耐心和抗壓性、聆聽的技巧等條件或特質。故課程規劃上針對安全治理之籌
   畫與危機應變處理能力、緊急應變膽識、決策、心理輔導諮商和輔導技能等設計相關課程有
   :危機談判、警察危機應變與創傷治療、警察危機應變與安全管理、警察諮商與心理治療、
   心理分析與非語言溝通、哲學諮商理論與實務等相關科目。

(四)人事行政與法制能力:本系為厚植人事人才,提升學生人事規畫分析能力,以勝任管理人員
   之職務,課程內容包括相關法規及管理訓練等層面,主要課程有:警察勤務、警察人事行政
   、警察人力資源管理、警察訓練發展、考銓法規專題等相關科目。此外,警察係專業的執法
   者,必須通曉相關法律方能遂行其任務,俾以依法行政,需熟稔公法科目,因此,本系於警
   察執法方面,主要課程包括:法學緒論、行政法、警察法規、警察職權行使法、警察法學研
   究、刑法、刑事訴訟法、民法概要、刑事法專題研究等相關科目。

(五)後勤事務管理能力:警察工作的執行,必須依賴充足、堅實的後勤支援,當與人民進行採購
   招標時,亦須應用私法上的相關法律知識,為確實扮演此角色,本系於課程設計上,特別重
   視後勤管理,開設科目涵蓋:政府採購法、財務管理、辦公室空間規劃、事務管理、經濟學
   、會計學、政府會計、作業研究、成本效益分析等,期使同學更具有深度的後勤處理分析及
   管理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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